从山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,为实现2011年主要能耗指标较上年下降2%的目标,山西省日前正式将节能减排、压减“三公消费”等节俭工作纳入对省级机关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。
为率先落实节能减排工作,山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规定,省级机关要严格执行节电、节水和节气等相关要求。其中,办公楼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,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;杜绝白昼灯,减少电梯、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的开启数量和时间;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再生水利用;采暖系统增加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等。
同时,山西省级机关将压减“三公经费”支出,实现因公出国(境)经费预算零增长,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,统一在机关食堂按标准提供公务接待工作餐,并充分利用网络视频、电视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,减少会议费支出。
此外,山西省还将从严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建设,完善粮食节约制度,推进节能产品采购和信息工程共建共享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