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

四部委:严控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
2012-11-16 16:27:42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1497次 评论:0

    国土部网站15日消息,国土部、财政部、央行和银监会四部委日前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要求加强土地储备管理,强化土地储备融资风险管控。

  按照《通知》规定,土地储备机构要根据用地需求预测及市场调控的方向提出合理建议,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。其中,土地储备机构应于每年第三季度,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。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中,新增储备土地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市、县本级前三年平均年供应的储备土地量之内。优先收购储备空闲、低效利用及其他现有建设用地,积极开展工业用地储备。储备土地应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他公益性事业。

  此外,土地储备机构确需融资的,应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。土地储备融资的规模,应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联合核定。

  《通知》还强调,省级财政部门对此进行核准后,应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,明确年度可融资规模并同时反映已发生的融资额度。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进行批贷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。对融资额度已达到年度可融资规模的土地储备机构,不得批准新的项目融资。

  土地储备融资资金应按照专款专用、封闭管理的原则严格监管。贷款用途可不对应抵押土地相关补偿、前期开发等业务,但贷款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,不得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。

 

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:
Tags: 责任编辑:chinapolicy
】【打印繁体】【投稿】【收藏】 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 【关闭】 【返回顶部
分享到QQ空间
分享到: 
上一篇地方财政补缺房企储地 土地市场年.. 下一篇北上广等十城推地110宗 冲刺土地..

评论

帐  号: 密码: (新用户注册)
表  情:
内  容:

相关栏目

最新文章

图片主题

热门文章

推荐文章

相关文章

本网概况 | 关于我们 | 招聘英才 | 帮助中心 | 广告服务 | 合作加盟 | 网站声明 | 网站律师 | 联系我们


版权所有@北京华夏国研顾问中心-政策网 www.chinapolicy.net 京ICP备19034765号